来源:巩义信息网|时间:2016-11-17|栏目:华人
荆楚网消息(记者 冯梓晔)非法添加药物、广告中夸大功效,这些问题在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为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以下简称“三类食品”)的生产销售中经常会出现。7月18日,武汉市将全面开展“三类食品”非法添加和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凡是在这三类食品中声称能治疗疾病,缓解疼痛,改良症状的,都是违规的。”武汉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会销企业、生产经营易非法添加食品企业,对“三类食品”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治理。
本月内企业自查并上报结果
根据要求,此次专项整治中,生产经营企业需对自身进行自查自纠。
企业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存在的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其他不合法行为等四种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自查过程中,如企业发现问题,应该采取停止生产并召回非法产品、修改产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撤销非法违规广告等措施来进行整改纠正。
监督检查与抽样送检相结合
除了企业自查以外,各区食药监部门也会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件、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进行检查,必要时则还需对企业进货台账、原料库存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各区食药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验“三类食品”中的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信息化共享,24小时录入检查结果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各区食药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局开发的“信息化业务平台” 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监督检查结束后24小时内录入信息系统,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将抽样检验数据于检验任务完成后及时上传到信息系统;将监督执法结果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各区食药监部门要保证录入、上传到信息系统的数据及时、准确、全面,以备将来查证。
问题产品下架召回,2日内全面曝光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各区食药监部门应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下架处理。对违法违规线索,涉及广告、电视媒体等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各区食药监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注重工作统筹,将此项工作与2016年市局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进行,合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注重工作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注重部门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对违法违规线索,涉及广告、电视媒体等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