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巩义信息网|时间:2016-11-21|栏目:健康
男子网购的迷你摩托车 通讯员 陈少敏 记者 蒋雨龙 摄
日前,在江北区鱼嘴镇打工的男子史某花580元网购了一辆迷你摩托车。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25日,史某骑着这辆无牌照、无合格证、无保险的“三无”车上路了,不料第一次上路就追尾了一辆轿车。交巡警查看现场后,认定事故系史某全责。经协商,史某赔偿轿车驾驶员200元。交巡警提醒市民,这种网购的无合格证的车辆系非法产品,其转向、制动、灯光都不符合国家标准,隐患极大,购买轻便摩托车需到正规商家。
记者 谢聘 实习生 刘海霞
上一篇:第三届中国幼教年会将改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