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巩义信息网|时间:2017-9-16|栏目:金融
6月1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审计发现,该行信贷资金及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多项不规范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重点审计了总行和北京、辽宁、江苏、河北、浙江、广东、深圳等7家分行和两家直属公司,涉及资产总额71125.57亿元,占全行资产总额的56.09%。
此次审计署公布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违规办理存款、收入确认和计列不准确、费用开支不规范五个方面,披露出现问题的分行主要为浙江、广东等东部地区机构。
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中行河北、浙江和广东3家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数量较大,发生31.49亿元,占2009年以来上述3家分行票据违规(32.49亿元)90%以上,一度呈现上升趋势。
近两年,票据类融资纠纷案件在浙江地区多发,资料显示,2011年底,中国银行浙江海宁支行与嘉兴市晟冠五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授信业务总协议,约定中行海宁支行为嘉兴晟冠公司提供贷款、贸易融资、保函、票据的一系列融资。
在这份总协议的框架下,2012年6月到11月,嘉兴晟冠公司8次向中国银行申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融资,中行海宁支行共发放67万美元融资款。截至2013年11月份,嘉兴晟冠公司仍欠款超过60万美元,相关融资已逾期,中行一纸诉状将嘉兴晟冠公司诉诸法庭。
嘉兴晟冠公司拖欠不予支付贷款本息,而担保人则在庭审中称晟冠公司部分借款存在骗贷行为,其商业发票的取得系与其他公司之间相互开立等额商业发票,背后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为虚假交易。据此,该担保人提请法院认定嘉兴晟冠公司相应融资系骗贷,不承担代偿义务。
目前,记者尚未获得该案件终审判决文件,法院对担保人陈述是否采纳尚不得知,
审计署发现,2004年以来,中行北京、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和广东6家分行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4.29亿元,其中2012年发生15.19亿元。
此次审计署还发现,中行相关分行在存款、收入确认存在不规范。其中,2011年至2012年,江苏分行为完成存款考核指标,要求4户企业将公司资金4845万元转至其法定代表人及银行员工开设的个人账户,在存款考核过后再将资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