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巩义信息网|时间:2017-7-12|栏目:社会
腿脚不好的86岁老人孙某因老伴郭某对自己照顾不周,不给自己做饭,便对郭某大发脾气,并持拐棍把老伴殴打致死。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一中院近日一审判决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与被害人郭某(殁年83岁)是一对再婚的夫妻,二人结婚已50余年,案发前二人共同居住、生活在延庆区某村的家中。案发前约一年,被告人孙某摔伤胯骨,后一直在家卧床休养,其间由老伴郭某照顾其日常生活。
2016年7月8日13时许,孙某在家中因琐事与郭某发生争执。据孙某供述,他当时一直在床上坐着,看郭某要出去吃饭,也不给自己做饭,自己很生气,就跟郭某吵起来了,“你去吃了我还没吃呢!”郭某回答“你吃没吃我不管。”
冲突中孙某持拐棍多次击打郭某头、面部、肩部及四肢,据悉,郭某当时虽有躲避,但不慎摔倒在地,后孙某继续击打郭某的头部,最终,郭某因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孙某试图利用收音机的电线自杀未遂,其行为被家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到案发地后,当场对孙某进行讯问,孙某供认不讳。
负责审理本案的承办法官因考虑到被告人孙某年事已高且其身体状况不佳,曾于2月9日上午,在孙某所居住的延庆一家养老院内对本案进行开庭。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请求法院对孙某予以从轻处罚。4月1日上午,该案合议庭成员再次赴延庆,对该案进行宣判。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孙某实施犯罪时已满75周岁,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考虑本案确为家庭矛盾所引发,被害人的子女亦对孙某表示谅解,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对孙某从轻处罚。
据此,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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