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社会 >> 正文
  • 玉米案王力军申请38万余元国家赔偿 法院受理

    来源:巩义信息网|时间:2017-7-14|栏目:社会

    玉米案王力军申请38万余元国家赔偿 法院受理

      中新网北京4月14日电  (吕春荣)记者14日获悉,“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又有新进展。对于当事人王力军此前申请38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14日决定予以受理。  

    图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图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王力军于本月10日向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赔偿38万余元。  12日,王力军告诉中新网记者,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已受理该申请。  14日,他告诉记者,目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也已受理该申请。  法院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写道,“王力军:你以非法经营罪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你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17年4月14日决定予以受理。”图为“收购玉米案”当事人王力军。受访者供图图为“收购玉米案”当事人王力军。受访者供图

      据媒体报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王力军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6年4月15日,王力军被临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此后,最高法注意到该案,并指令巴彦淖尔中院再审。最高法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中院改判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最终赔偿多少无所谓,重要的是必须要恢复自己的名誉。

    上一篇:有人以发养老助残卡为名诈骗 民政部发布声明

    下一篇:新西兰总理举行毛利特色仪式欢迎李克强

    贝格新能源与吉林大学青岛汽车研究院
    水母网11月2日讯 近日,吉林大学青岛汽车研究院举行了科研成果发布暨首批....
    2016全国县市综合实力百强榜发布 河南
    T近日,2016全国县市综合实力百强榜发布,河南四县市“榜上有名”,分别为....
    “国六”临近 自主车企迎技术升级大考
    T尽管国内刚刚开始普及实施第五阶段车用燃油(国五)标准,但第六阶段车用燃....
    “双十一”起郑州公交线路新开5条 调
    T乘坐公交出行注意了!近日,为方便市民出行,11月11日起郑州公交二公司将....
    首届西南银屑病诊疗技术高峰论坛-成都
    首届西南银屑病诊疗技术高峰论坛在成都召开  今天,首届西南银屑病诊疗...
    俄专家谈APEC会议:中国激发亚太发展活
    俄罗斯亚太经合组织研究中心主任芙列冈托娃日前在接受央视记者的采访时表...
    16岁少年盗窃被诉 父母因路远嫌丢脸拒
    回归正途的门一点点关闭,通向罪恶的门一点点开启。父母离异、“黑户”身...
    中国企业首次在哈萨克斯坦收购银行股
    T中信银行与哈萨克斯坦Halyk银行11月3日在哈萨克斯坦总理府签署股权买卖备忘...
    郑州市区10月份商品住宅销售均价10453元
    T11月9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10月份郑州房地产市场数据:10月份,郑州市区商...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