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巩义信息网|时间:2017-7-18|栏目:新闻
关于进行2016年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现将巩义市2016年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申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17年4月5日-2017年5月31日
三、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到社保服务大厅20号、21号窗口拷贝《职工2016年工资收入申报表》电子版,或在社保局网站(www.gongyisi.com)下载《职工2016年工资收入申报表》电子版。
2、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附职工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要求
1、在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时,应当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为统一口径如实申报。各参保单位领导要亲自把关,工会、职代会、广大职工要加强监督、确保申报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各参保单位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要认真核对,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按要求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3、对未按时、未按要求或未申报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以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基数一经确定,今后不得对该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变更。
4、各单位将申报资料统一报送人社局一楼社保服务大厅20号、21号,逾期视为未申报。
5、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69580104 69580105
二O一七年四月五日